近日,江西省卫健委下发了《关于同意成立江西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的批复》(赣卫医字〔2020〕118 号),正式确定江西省胸科医院设立江西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
临床中心成立后,将根据公共卫生临床中心职能定位, 按照“医防一体、平战结合、防治融合”的原则,坚持补弱项、 强短板,进一步加强医院公共卫生相关人员、设施、设备储备, 强化医院公共卫生职能,“平时”承担全省感染性疾病诊疗、患者症状监测、疾病防治管理与健康宣教、公共卫生与应急管理、医疗物资储备、教育培训等公益事业职能;“战时”转化为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基地,担负全省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职能。
据悉,江西省胸科医院已于今年6月份通过江西省科技厅评审,确立为江西省感染性疾病临床研究中心。
编辑:文稿 宣传科 章 蕾 (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