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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第三人民医院(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望城新区新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更新时间:2022年05月10日 15:01点击次数:

为了解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及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原江西省环境保护厅)《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对本项目有关环境保护的情况进行公告,以便广泛了解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江西省第三人民医院(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望城新区新院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江西省第三人民医院;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江西新建经济开发区坚磨大道以东,龙兴西大街以北,西一环高速以西,武功山大道以南;

建设内容及规模:江西省第三人民医院拟投资250013.26万元,于江西新建经济开发区坚磨大道以东,龙兴西大街以北,西一环高速以西,武功山大道以南新征用地约177255.53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急诊部、门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保障系统、行政管理、院内生活、科研用房、培训教学及住宿、图书及活动、不计容地下建筑等主体工程以及其相关附属配套设施建设。本项目整体总规划用地面积177255.53m2,总建筑面积324020m2,总规划床位数1650个。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施工期

施工过程会产生设备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等;土方开挖、物料运输等作业过程中会产生扬尘与机械尾气等;土石方开挖、车辆运输系统等会产生噪声;作业过程会产生开挖土石方、建筑垃圾、建筑材料边角废料(如木块、塑料块)、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等污染。

2、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主要有运营废水、生活污水、生产废气、噪声及固废等污染。

(1)废水:项目用水环节主要有病房用水、检验用水以及职工、病人生活用水,其废水产生也主要来自以上用水环节。

(2)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以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H2S、氨,停车场产生汽车尾气中的NOX、CO、THC废气;发电机组产生的SO2、NO2,食堂油烟为主。

(3)噪声:项目各设备、废水处理站水泵等机械噪声。

(4)固体废物:生产固废主要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其中,一般固废有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等;危险废物有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等。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

(1)废水

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建筑下水经隔油池与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排放。

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

对施工现场边界处建设封闭围档;对施工现场地面及道路硬化、及时清扫施工场区与进出大门外拓10m的道路并进行定期洒水抑尘;在大门处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冲洗设施后设隔油池沉淀池;设置砂、石等散体物料堆放池、余土集中堆放池,并对堆放池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措施。

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可以降低施工期大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噪声

采用较低噪声的设备;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合理安排施工计划,避免在同一地点集中使用大量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车辆进出场地的行驶线路和时间等。

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施工期产生的噪声能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排放限值。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开挖的土石方可做到内部平衡,无土石方外运;建筑垃圾部分作为场地填方,其余建筑材料边角废料(如木块、塑料块)回收有用部分后运至填埋场填埋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不大。

2、营运期

(1)废水:项目产生的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九龙湖污水处理厂进一步深度处理,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项目污水处理站废气通过使用活性炭处理后高空排放等措施处理,地下车库废气通过抽风换气系统收集后由排烟通道外排,厨房产生的油烟及燃料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专用油烟管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发电机废气通过排风机排放至室外,对排放口周边加强绿化。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废气对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项目设备、废水处理站水泵等机械噪声。通过对设备隔声、减震处理,加强管理,产生的噪声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住院病人、门诊病人医疗废物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活性炭独立收集后,暂存医疗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污水处理站及的栅渣和污泥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处置;门诊病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住院病人生活垃圾、医院职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暂存于生活垃圾暂存间,由环卫部门清运。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项目所在区域内地表水、地下水、环境空气及声环境等质量现状较好,能够满足当地环境功能的要求,具备一定环境容量。

该项目从产业政策、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等方面能够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的要求,所造成的影响程度和范围是可接受的,评价认为江西省第三人民医院(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望城新区新院建设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如需阅读该项目环境影响相关信息,请在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按照以下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环评报告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向建设单位反映或投诉,以供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

1、建设单位:江西省第三人民医院

建设地点:江西新建经济开发区坚磨大道以东,龙兴西大街以北,西一环高速以西,武功山大道以南;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607097811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江西领航环保有限公司

地址: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城吾悦广场A座;

联系人:于工

电话:18907083503

2、 征求意见稿公示网上公示链接及提取码: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GT570jXi214NpVZa2JSPmA?pwd=gfyc

提取码:gfyc

3、公参调查表链接及提取码: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8JlkSMDZjCZIK1kNDM5Iiw

提取码:89qm

江西省第三人民医院

2022年 5月 9日

  编辑:江西省胸科医院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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